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,接到一个电话,是一个外地的读者,说看(kàn )了我的新书,觉得很退步,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,小说就是生活,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(de )生活,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,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,所以根本不在(zài )一个欣赏的层次上。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,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(néng )考虑到你们的兴趣。这是一种风格。
到今年我发现转眼已经四年过去,而在序言里我也没有什(shí )么好说的,因为要说的都在正文里,只是四年来不管至今还是喜欢我的,或者痛恨我的,我觉(jiào )得都很不容易。四年的执著是很大的执著,尤其是痛恨一个人四年我觉得比喜欢一个人四年更(gèng )加厉害。喜欢只是一种惯性,痛恨却需要不断地鞭策自己才行。无论怎么样,我都谢谢大家能(néng )够与我一起安静或者飞驰。
不幸的是,在我面对她们的时候,尽管时常想出人意料,可是还是(shì )做尽衣冠禽兽的事情。因为在冬天男人脱衣服就表示关心,尽管在夏天这表示耍流氓。
尤其是(shì )从国外回来的中国学生,听他们说话时,我作为一个中国人,还是连杀了同胞的心都有。所以(yǐ )只能说:你不是有钱吗?有钱干嘛不去英国?也不是一样去新西兰这样的穷国家?
这时候老枪一拍桌(zhuō )子说:原来是个灯泡广告。
第二天中午一凡打我电话说他在楼下,我马上下去,看见一部灰色(sè )的奥迪TT,马上上去恭喜他梦想成真。我坐在他的车上绕了北京城很久终于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(fāng ),大家吃了一个中饭,互相说了几句吹捧的话,并且互相表示真想活得像对方一样,然后在买(mǎi )单的时候大家争执半个钟头有余,一凡开车将我送到北京饭店贵宾楼,我们握手依依惜别,从(cóng )此以后再也没有见过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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